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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室關(guān)于印發(fā)《常州市市級“不見面審批(服務(wù))”事項清單(第二批)》的通知 常政辦發(fā)〔2017〕1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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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為深入推進(jìn)“放管服”改革,規(guī)范實施不見面審批(服務(wù)),根據(jù)《市政府辦公室關(guān)于印發(fā)<常州市推進(jìn)“不見面審批(服務(w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常政辦發(fā)〔2017〕93號),現(xiàn)將《常州市市級“不見面審批(服務(wù))”事項清單(第二批)》予以公布,請結(jié)合實際,認(rèn)真貫徹落實。
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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