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常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條例》等要求,為引導和規(guī)范常州市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現(xiàn)將《常州市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導則》(征求意見稿)在網(wǎng)上發(fā)布,廣泛征求意見,以便進一步修改、完善。您可以于2024年12月26日之前將書面意見或建議以郵寄或郵件方式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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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常州市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導則》(征求意見稿)
2.關于《常州市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導則》(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1:
常州市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導則
(征求意見稿)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常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常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條例》等相關要求,引導和規(guī)范常州市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不斷深化我市公園兒童友好空間建設的科學化、標準化、規(guī)范化,營造安全、積極、健康、有趣的兒童友好綠色空間,提升兒童群體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導則。
1.2 適用范圍
本導則提出的常州市兒童友好公園綠地的規(guī)劃建設引導、要求與保障措施、評價體系等,適用于常州市域范圍內(nèi)綜合公園、社區(qū)公園、專類公園、游園和口袋公園的兒童友好規(guī)劃、設計、建設與適兒化改造、提升等相關工作。
1.3編制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2019年修正)
《公園設計規(guī)范》(GB51192—2016)
《城市綠地設計規(guī)范》(
GB50420-2016)
《城市綠地分類標準》(CJJ/T
85-2017)
《風景園林基本術語標準》(CJJ/T
91-2017)
《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規(guī)范》(GB55014—2021)
《江蘇省城市園林綠化適生植物應用手冊》(2020
年)
《江蘇省城市園林綠化養(yǎng)護管理分級標準》
《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guī)范》(JGJ/T163—2008)
《建筑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guī)范 》(GB55019-2021)
《兒童戶外游憩場地設計導則》(T/CHSLA
50010-2022)
《大型游樂設施安全規(guī)范》(GB8408-2018)
《小型游樂設施安全規(guī)范》(GB/T
34272-2017)
《無動力類游樂設施技術條件》(GB/T
20051-2006)
《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2011)
《城市社區(qū)多功能公共運動場配置要求》(GB/T
34419-2017)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39-2016)
《中小學校設計規(guī)范》(GB
50011-2010)
《水上游樂設施通用技術條件》(GB/T
18168-2017)
《游樂設施術語》(GB/T
20306-2017)
《城市公共廁所設計標準》(CJJ
14—2016)
《防災避難場所設計規(guī)范》(GB51143—2015)
其他相關標準、規(guī)范。
1.4 基本概念與術語
1.4.1 兒童
依據(jù)聯(lián)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關于“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中國兒童發(fā)展綱要(2011—2020年)》統(tǒng)計監(jiān)測年報將兒童界定為0-17歲人口,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關于“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歲的公民”的規(guī)定,本指引將兒童定義為18歲以下的任何人。其中,0-3歲為嬰幼兒,3-6歲為學齡前兒童(幼兒園階段),6-12歲為學齡兒童(小學階段),12-18歲為少年兒童(中學階段)。
1.4.2 兒童的四項基本權利
聯(lián)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兒童權利多達幾十種,其中最基本的可概括為四種:生存權——每個兒童有其固有的生命權和健康權;受保護權——指保護兒童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忽視、剝削和殘忍對待,以保障兒童身心安全;發(fā)展權——兒童有權接受正規(guī)和非正規(guī)的教育,有權享有促進其身體、心理、道德和社會發(fā)展的生活條件;參與權——賦予兒童表達意見和參與決策的自由,以保障兒童在社會中發(fā)揮積極作用。
1.4.3 兒童友好
兒童友好是指為兒童成長發(fā)展提供適宜的條件、環(huán)境和服務,切實保障兒童的生存權、發(fā)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
1.4.4兒童友好城市
“兒童友好城市”是指政府在城市所有方面全面履行兒童權利公約,在公共事務中給予兒童優(yōu)先權,將兒童納入決策體系。
1.4.5兒童友好公園綠地
在公園的規(guī)劃建設中,貫徹兒童友好建設理念,結合實際功能分區(qū)、自然特性,因地制宜為兒童提供相對安全的公共空間,科學配置滿足不同年齡階段兒童需求的服務設施,促進兒童身心健康成長。
1.5總體要求
(1)堅持從兒童視角出發(fā),以兒童更好成長為目標,踐行兒童友好理念,優(yōu)化兒童成長空間,滿足兒童服務和活動需求。
(2)銜接常州市國土空間城鄉(xiāng)公園體系,協(xié)調兒童友好城市、公園城市、海綿城市等建設目標,建設環(huán)境安全、自然有趣、游戲多元、服務友好、地域文化特色顯著的兒童友好公園綠地。
(3)從保障兒童基本權利出發(fā),綜合考慮兒童特殊的生理、心理特點,將兒童友好理念融入空間建設、服務配套及綜合管理之中,提供兒童接觸自然、游戲運動、交往休閑的戶外活動空間。
2基本原則
2.1 兒童優(yōu)先,全齡普惠
堅持公益普惠導向,在全年齡段人群享有公平、便利、安全、友好的共享空間的基礎上,基于“兒童友好”理念和視角,優(yōu)先從兒童的特點和需求出發(fā),以兒童運動、游戲、觀光、交友等身體和心理成長需求為導向,營造適合不同年齡階段兒童游玩的綠色空間。
2.2安全環(huán)保,便捷可達
在各類公園建設中應使用綠色、安全、環(huán)保的材料,如園林“綠廢”。在兒童聚集游覽區(qū)域,充分考慮兒童安全性需求,做到通行安全、設施安全、環(huán)境安全。兒童活動場地應根據(jù)合理的服務半徑在公園中進行均衡布局,公園內(nèi)部的游園路線應通暢、便捷、安全,以保證兒童方便可達。
2.3兒童參與,共建共享
鼓勵兒童參與公園設計建設,使兒童既是公園建設的參與者,也是公園活動的享有者。鼓勵兒童家長共同成長,共建兒童友好和諧社會。充分借助常州市各級兒童觀察團,在公園規(guī)劃、設計、建設和管理過程中強調兒童參與,賦予兒童表達意見和參與決策的自由,保障兒童的意見和建議在公園建設使用全過程得到更好應用。
2.4自然趣味,因地制宜
公園建設應在保留或保護原有自然環(huán)境的基礎上,為兒童提供趣味性的自然活動空間。將自然、藝術、趣味的設計元素和激發(fā)兒童創(chuàng)造力、想象力的色彩搭配充分融合到兒童友好空間建設中;公園還應提供給兒童多類型的活動空間,如教育、探索、運動等,為廣大兒童創(chuàng)造自然、有趣、多元的戶外成長空間環(huán)境。因地制宜地對各類公園進行兒童友好空間的差異化建設和改造,分類施策融入兒童友好建設內(nèi)容。
2.5常州特色,創(chuàng)新發(fā)展
契合兒童實際使用需求、行為特征等,重視本土文化的傳承與創(chuàng)新,充分結合常州歷史文化、地域特色、動漫與能源等產(chǎn)業(yè)特色、非遺技藝等資源,在滿足基礎適兒化空間的需求上形成特色化兒童友好綠色空間。積極在兒童友好公園綠地中開展富有常州特色的運河文化、三杰文化、傳統(tǒng)技藝、能源科技、動漫設計等主題活動,將主題文化通過宣傳、體驗、創(chuàng)作、展示等多種形式體現(xiàn),吸引兒童廣泛參與。
關注鄉(xiāng)村兒童友好空間建設,注重兒童友好空間的城鄉(xiāng)融合與全域覆蓋,鼓勵兒童在鄉(xiāng)村體驗民俗風情與自然教育。
在兒童友好公園綠地的標識系統(tǒng)建設中廣泛運用常州兒童友好logo、卡通形象、兒童友好主題曲、宣傳標語等。鼓勵多元主體參與探討創(chuàng)新實施路徑,總結推廣,建立可持續(xù)發(fā)展模式。
積極探索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評估和兒童參與機制構建等模式,與時俱進滿足廣大兒童不斷增長的美好成長空間需求。
3分類引導
3.1一般要求
參照《城市綠地分類標準》(CJJ/T85-2017)結合現(xiàn)實情況、社區(qū)生活圈公園綠地規(guī)劃建設要求等,細化兒童友好公園綠地規(guī)劃建設要求。
表3.1
各類公園兒童友好空間規(guī)劃建設配置建議
分類
|
規(guī)模
|
兒童友好活動空間建議數(shù)量
|
建議配置面積(平方米/處)
|
備注
|
綜合公園
|
大于20公頃
|
≥4處
|
≥2500
|
|
15-20公頃
|
≥4處
|
≥2000
|
|
10-15公頃
|
≥4處
|
≥1500
|
|
社區(qū)公園
|
5-10公頃
|
≥4處
|
≥1200
|
對應15分鐘層級社區(qū)生活圈
|
2-5公頃
|
≥3處
|
≥600
|
對應10分鐘層級社區(qū)生活圈
|
游園
|
0.4-2公頃
|
≥2處
|
≥300
|
對應5分鐘層級社區(qū)生活圈
|
兒童專類公園
|
依據(jù)相關規(guī)范進行規(guī)劃設計建設,本導則不進一步提出相關要求。
|
口袋公園
|
0.04-1公頃
|
不做要求,宜根據(jù)實際情況設置兒童游戲設施
|
注:本表格未涉及的公園類型,依據(jù)相關設計規(guī)范進行規(guī)劃設計。
表3.2
各類公園兒童友好空間分齡活動空間配置建議
分類
|
規(guī)模
|
0-3歲
嬰幼兒
|
3-6歲
學齡前兒童
(幼兒園階段)
|
6-12歲
學齡兒童
(小學階段)
|
12-18歲
少年兒童
(中學階段)
|
綜合公園
|
大于10公頃
|
√
|
√
|
√
|
√
|
社區(qū)公園
|
5-10公頃
|
√
|
√
|
√
|
√
|
2-5公頃
|
√
|
√
|
√
|
●
|
游園
|
0.4-2公頃
|
√
|
√
|
●
|
●
|
兒童專類公園
|
/
|
√
|
√
|
√
|
√
|
口袋公園
|
0.04-1公頃
|
●
|
●
|
●
|
●
|
√ 應設置 ● 選擇配置
3.2分類規(guī)劃建設指引
3.2.1綜合公園、兒童專類公園
建設目標:構建全齡包容的自然、安全、趣味活力空間,適配多元需求、豐富兒童游戲體驗、激活想象力與創(chuàng)造力、拓展社交空間。
建設要求:
(1)新建綜合公園、兒童專類公園必須設置兒童游樂和運動區(qū),宜打造全齡包容的活動場地,根據(jù)不同年齡段兒童特征合理布局、分區(qū)設置;改擴建類綜合公園應優(yōu)先增補兒童游樂場場地和體育運動,宜考慮建設風雨運動場地。
(2)可采取多種形式,舉辦自然教育課堂、科技成果展覽、學校實踐基地等多樣化活動,培養(yǎng)兒童對自然和科普知識求知的興趣,鍛煉兒童行為能力。
(3)出入口、主園路、主要景點及服務建筑必須設置無障礙通道并且相互連通。
(4)宜結合兒童行為尺度、看護人看護需求等,配置多尺度、包容性的休憩和服務設施。
(5)宜考慮殘障等特殊兒童群體的需求,進行有針對的設計。
內(nèi)容側重:全齡友好、趣味探索、運動健康。
3.2.2社區(qū)公園、游園
建設目標:為兒童提供便捷可達的游戲、交流、探索自然的空間及場所,方便兒童就近進行戶外活動,提高兒童身體素質和社交能力,豐富課余生活。
建設要求:
(1)結合社區(qū)生活圈開展社區(qū)公園適兒化建設,應優(yōu)先增設兒童活動場地、配置兒童游樂設施、體育運動設施和休憩設施。
(2)除混齡活動區(qū)外,公園內(nèi)可根據(jù)不同年齡段兒童的需求布局獨立片區(qū)的游戲空間,其中:“15分鐘”層級社區(qū)公園內(nèi)兒童游戲空間應滿足全齡段兒童需求;“10分鐘”層級社區(qū)公園內(nèi)兒童游戲空間宜滿足全齡段兒童需求,優(yōu)先滿足嬰幼兒、學齡前兒童和學齡兒童活動需求;“5分鐘”層級游園應優(yōu)先滿足嬰幼兒和學齡前兒童活動需求。
(3)兒童游戲空間布局可兼顧老年人康體活動需求,與老年人活動區(qū)統(tǒng)籌設置,便于看護。
(4)宜采用自然化的設計,滿足兒童游樂、運動、休憩、交往等多樣功能需求,可與自然教育體驗、文化科普內(nèi)容相結合。
(5)宜考慮殘障等特殊兒童群體的需求,設置無障礙瀏覽路線。
內(nèi)容側重:便捷可達、親切舒適。
3.2.3口袋公園
建設目標:優(yōu)化兒童友好空間的覆蓋率,提升閑置地、邊角地等低效用地的使用效率,居住型口袋公園根據(jù)兒童實際需求豐富場所功能,為周邊兒童提供觸手可及的交往、游戲、自然教育空間。
建設要求:
(1)宜根據(jù)現(xiàn)實條件靈活設施兒童游戲空間,提供自然教育、科普、游樂空間。
(2)宜利用閑置地、邊角地、綠地微空間等靈活布局,為兒童提供親近自然和植物認知的體驗場所;宜設置小型游樂設施,打造“游戲角”。
(3)宜因地制宜設置涂鴉墻、朗讀亭、藝術小舞臺等兒童美育“微空間”,激發(fā)兒童想象力、創(chuàng)造力。
內(nèi)容側重:有效補充、靈活多樣。
4
規(guī)劃建設要求
4.1規(guī)劃要求
兒童友好公園綠地的用地范圍和用地性質應以國土空間規(guī)劃、綠地系統(tǒng)規(guī)劃、詳細規(guī)劃等相關規(guī)劃為依據(jù),各類公園應根據(jù)兒童行為特征開展差異化建設,積極開展各類綠色開敞空間兒童友好建設,為兒童提供安全、有包容的綠色公共空間。
4.2選址要求
兒童專類公園及其他公園內(nèi)兒童活動空間的選址應安全、便捷可達。
(選址安全)應避免自然災害、高空墜物、交通事故等潛在威脅,遠離危險源,必須避開城市中的危險區(qū)域,如高壓走廊、液化氣站、泄洪渠、變電站、采光井等;應選擇良好的日照、通風、排水條件的場地,應遠離城市水體和空氣污染,應選擇有良好衛(wèi)生條件的區(qū)域,不應毗鄰垃圾中轉站、垃圾收集點等區(qū)域,應避開城市噪音的干擾;應遠離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保證兒童活動的安全,若毗鄰城市干道,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用地集約)既有使用率低、活力不佳的城市綠地與廣場可開展適兒化改造,建設有活力且吸引人群停留的兒童友好空間;有條件的隔離林帶,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改造為兒童友好公園綠地。鼓勵符合安全要求的閑置地、邊角地、騰退地等低效用地開展兒童友好綠色空間建設。
4.3空間布局
(合理分區(qū))應注意整體協(xié)調,結合現(xiàn)狀條件,處理好出入口、邊界、內(nèi)部各類活動場地的空間關系。應根據(jù)用地規(guī)模、場地條件、兒童及其家長的需求合理布局,應合理劃分兒童活動場地的動靜分區(qū)、布局兒童游樂設施。
(出入口、無障礙)應綜合分析城市規(guī)劃及道路系統(tǒng),合理設置主、次入口,并盡可能與公共交通、城市綠道等接駁。打造明顯的入口,方便兒童從街道看見公園,有助于兒童熟悉社區(qū)內(nèi)生活環(huán)境。公園出入口不宜過多,方便安全監(jiān)管。兒童友好公園綠地應重視無障礙設計,符合《無障礙設計規(guī)范》(GB50763-2012)相關要求。
表4.1
兒童友好公園綠地空間布局配置建議
公園分類
|
無動力游樂區(qū)
|
動力游樂區(qū)
|
戲水活動區(qū)
|
自然教育區(qū)
|
文化活動區(qū)
|
體育活動區(qū)
|
配套服務區(qū)
|
綠化防護區(qū)
|
綜合公園、兒童專類公園
|
√
|
●
|
●
|
√
|
√
|
√
|
√
|
√
|
社區(qū)公園(15分鐘社區(qū)生活圈層級)
|
√
|
–
|
●
|
●
|
√
|
√
|
√
|
√
|
社區(qū)公園(10分鐘社區(qū)生活圈層級)
|
√
|
–
|
●
|
●
|
●
|
√
|
√
|
√
|
游園
|
●
|
–
|
●
|
●
|
●
|
●
|
√
|
●
|
口袋公園
|
●
|
–
|
●
|
●
|
●
|
●
|
●
|
●
|
√ 應設置 ● 選擇配置 – 不建議配置
注:本表為常規(guī)空間布局功能分區(qū),可根據(jù)公園實際情況及規(guī)模進行參考,合理布局包括但不限于本表所列功能分區(qū)。
4.4活動場地與游樂設施
(分齡引導)兒童活動場地與游樂設施應考慮兒童生理、心理發(fā)育規(guī)律,關注成長、寓教于樂,做好兒童分齡引導。
(分區(qū))根據(jù)兒童不同成長階段特征,可分為嬰幼兒區(qū)、學齡前兒童區(qū)(幼兒園階段)、學齡兒童區(qū)(小學階段)、少年活動區(qū)(中學階段),各區(qū)域設置宜符合以下要求:
——嬰幼兒區(qū)游戲設施宜簡單有趣,場地宜柔軟,家長休息區(qū)應距離較近,視線應開敞通透;
——學齡前兒童區(qū)宜利用水體、沙池、植物等提供多種游戲方式,設置創(chuàng)造性互動性的游戲空間,應有一定的奔跑活動空間;
——學齡兒童區(qū)宜設置一定的兒童獨立活動空間,也可適當配備滑板、溜冰等體能訓練設備;
——少年活動區(qū)應適當配備體育運動場地,應設施隔離網(wǎng)等安全設施,也可設置科普場地、自由活動區(qū)。
(趣味多元)游樂設施應符合兒童人體工程學尺寸和兒童心理行為要求,應分別有鍛煉兒童視覺、聽覺、觸覺、嗅覺及空間感知等方面功能的項目,宜選用組合式、便于移動、功能復合的設施,增加空間的趣味性和可變性。
(安全)游樂設施應設置防跌落保護。應根據(jù)不同的跌落高度,設置緩沖層、護欄、圍欄等相應措施,采用自然化、軟質、柔性耐磨的材料,滿足對兒童跌落的緩沖作用。跌落空間內(nèi)不應有任何可能導致使用者傷害的障礙物。
(類型+規(guī)范)游樂設施主要分為無動力游樂設施和有動力游樂設施兩大類型,有動力游樂設施宜獨立成區(qū)、集中布置,應做好安全防護避免兒童誤觸開關。游樂設施應滿足《大型游樂設施安全規(guī)范》(GB8408-2018)、《無動力類游樂設施技術條件》(GB/T20051)、《小型游樂設施安全規(guī)范》(GB/T34272)的相關規(guī)范要求。
表4.2
兒童友好活動場地與游樂設施設計指引表
年齡段
|
場地需求
|
設計指引
|
嬰幼兒
|
活動場地
|
地面應柔軟,以減少跌倒對兒童造成傷害;場地應開闊視線不遮擋,方便家長照護;盡量種植高大落葉喬木,夏天提供遮陰,冬天有足夠光照。
|
色彩
|
色彩應明艷,如色彩明艷的景觀學步道、圖像色彩識別區(qū)等。
|
游樂設施
|
游樂設施應簡單,設施攀爬坡度不應超過30度,應與學步道隔開一定距離。
|
地形要求
|
地形起伏不宜過大,可設置高度較低的微地形結合互通啟蒙設施等。
|
隔離帶
|
應采用隔離帶將其余其他活動空間隔離,宜采用植物圍籬、人工小地形等圍合空間。
|
家長陪護區(qū)
|
陪護區(qū)的設施與兒童游戲設施距離應大于1.8米,小于4米。應設置嬰兒車停放處、成人看護區(qū)等,有條件的可設置母嬰室。
|
學齡前兒童
(幼兒園階段)
|
活動場地
|
地面應柔軟,以減少跌倒對兒童造成傷害。
|
游樂設施
|
應考慮低難度的兒童互動設施,如:蹺蹺板、蹦床、沙坑、趣味墻、組合滑梯等利于家長與孩子、孩子之間互動的設施。
|
體育運動設施
|
包括爬網(wǎng)、晃動平衡器、植物秋千、攀巖等,方便兒童進行簡單的肢體探索和運動。攀爬坡度不應超過60度。
|
地形要求
|
地形變化不宜過大,較高的地形可與設施進行組合;盡量采用區(qū)縣圓潤的地形,讓地形富有變化。
|
家長陪護區(qū)
|
應與兒童活動場地有一定的距離,考慮在看護兒童的同時,可為家長提供休憩交流的空間。
|
學齡兒童
(小學階段)
|
活動場地
|
開闊平整的自由活動場地可以支持多樣的活動空間。
|
游樂設施
|
應設置有一定難度的兒童游樂設施,如:自然滑索、組合滑梯、梅花樁、青少年劃船器橫向攀爬網(wǎng)、秋千橋、青少年攀巖器等,綜合鍛煉兒童的各項身體素質,提高全方位能力;宜設置沙灘、涂鴉墻等具有可塑性材料的設施,以發(fā)揮兒童的創(chuàng)造力。
|
地形要求
|
可設計互動型微地形。將游戲設施與微地形結合,增加地形的趣味性和游戲性。
|
家長陪護區(qū)
|
應與兒童活動場地有一定的距離,可兼顧看護人康體、交流、活動等需求,配置休憩和服務設施。
|
勞動實踐
|
利用自然場地開設多類型勞動實踐課程,如社區(qū)菜園等。
|
少年兒童
(中學階段)
|
活動場地
|
應設置支撐大型體育活動的場地,如:輪滑、籃球場、羽毛球場、室外拓展項目、越野等。
|
地形要求
|
應設置支持體育運動的地形,如起伏較多的草坡等。
|
隔離
|
大型體育活動場地周邊應考慮隔離,避免相互干擾。
|
表4.3
游樂設施分齡設計指引表
年齡段
|
行為特征
|
分齡設計指引
|
成長關注設計指引
|
嬰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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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力較差、獨立性弱、可感官敏感
|
沙池、秋千、滑梯、鉆洞等簡單安全的游樂設施
|
家庭教育及安全教育,如:交通、燃氣等安全教育,垃圾分類、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等主題教育。
|
學齡前兒童
(幼兒園階段)
|
體力適中、獨立性較弱、基本基礎的學習能力、開始有社會意識
|
沙池、淺水池、秋千、蹺蹺板、滑梯等游樂設施
|
學齡兒童
(小學階段)
|
體力增強、獨立性強、細化集體性活動
|
攀爬探索類游樂設施
|
可開展自然課堂、宣傳表彰等助學活動,如:名人文化展示、“樹新風、立榜樣”等。
|
少年兒童
(中學階段)
|
體育活動需求大、獨立性強、喜歡智力型游戲、求知欲強
|
大型攀爬類游樂設施、自然探索類設施
|
注重成長引導,關注身心健康,加強療愈空間氛圍的設計與引導,提供壓力釋放與舒緩空間。
|
4.5兒童友好景觀營造
4.5.1地形
(總體要求)公園地形設計應保證自然生態(tài)、安全舒適、坡度適宜。
(趣味)公園地形應在盡可能保護原有地形地貌、植被的前提下,滿足景觀塑造、空間組織、雨水控制利用等各項功能要求,合理規(guī)劃公園內(nèi)的山體、林地、平地等不同的地形景觀資源,營造豐富多樣的地形空間,讓孩子們能盡情地走、跑、跳、投擲、攀登、平衡等,增強兒童的基本運動技能,滿足兒童的游戲與活動需求,鼓勵兒童在地形中探索。
(坡度)地形營造應結合兒童游樂和安全需求合理設置緩坡,土地坡度宜低于20%,其中規(guī)則式緩坡應保持最小排水坡度,坡度不宜大于5%;自然式緩坡的坡度不應大于15%,并具有一定的起伏變化;坡度大于15%時,必須注意兒童安全,增加安全護欄等設施防止兒童墜落,或采用景觀臺地、覆土建筑等形式消減場地高差。
(安全)兒童活動場地外圍宜結合微地形塑造和植物配置,形成具有一定圍合感的植被防護區(qū)。地形應變化柔和輕緩,不得設置容易摔跤的溝渠,避免出現(xiàn)尖銳石塊等要求。
4.5.2園路與鋪裝
(總體要求)園路的設計應融入地域特色,宜對公園出入口的材料、色彩、尺寸、景觀等方面進行塑造,吸引兒童進入游玩。
(尺度規(guī)范)公園主路及出入口應考慮無障礙設計,方便兒童、嬰兒車通行,出入口寬度不應小于1.8m,臺階高度宜為10-12cm。公園游步道凈空2.2m范圍內(nèi)不應有兩側突出的樹枝、傾斜的枝干和其他垂直懸垂的物體等阻礙兒童通行的障礙物。游步道最小寬度應滿足成人攙扶兒童并排通過。
(坡度規(guī)范)園路縱坡宜小于8%,同一縱坡的坡長宜小于200米,轉角應作適當處理,方便嬰兒車通行,并做好防滑措施。以兒童為主要使用者的園路縱坡不宜超過4%。坡度較大園路與廣場的連接處,應設置縱坡小于2%的緩坡段;自行車專用道的縱坡應小于2.5%;山地型公園園路縱坡應小于12%,超過應作防滑處理;縱坡超過18%時,可設計為兒童滑梯梯道。
(色彩圖案)場地鋪裝應根據(jù)不同的場地功能要求作出不同的設計。如兒童游樂場地鋪裝宜采用簡潔、形象的圖案,激發(fā)兒童想象力,鋪裝色彩與周邊環(huán)境既要相互協(xié)調也要兼顧特色。鋪裝場地應無尖銳突出物,邊緣作倒角處理,保護兒童活動安全。
(安全)兒童游樂區(qū)應采用安全、舒適、軟質的鋪裝材料并具有防滑功能,應鋪設安全的下墊面;沙子、石礫等松散物質應避免散落在堅硬平整的表面上。兒童游樂設施及其緩沖區(qū)域宜選用柔軟、耐磨的地面材料;非標準運動場地設施下墊面及周圍應設軟質鋪裝,并應滿足《中小學合成材料面層運動場地》(GB
36246-2018)等相關規(guī)范要求。軟質鋪裝材料可選擇橡膠、沙、草地、松樹皮等。
4.5.3建(構)筑物
(總體要求)公園內(nèi)建(構)筑物應符合《公園設計規(guī)范》相關要求。
(安全)可根據(jù)園林造景的條件和兒童游園的需求,適當營造藝術雕塑、假山等特色藝術景觀,同時應考慮兒童安全、護坡、登高、隔離等各種功能要求。園林建筑端頭或轉折處宜盡量設計成曲線或圓角,暴露在外的金屬材料應做好防銹措施;也可通過噴塑、包覆等方式處理外表面,避免對兒童造成安全隱患。
4.5.4水體
(總體要求)兒童友好公園綠地水體設計應符合《公園設計規(guī)范》相關要求。公園內(nèi)宜布置形式不同的多種水體,同時應增強園內(nèi)水體的趣味性與可玩性。
(水上游樂)有大型水體的公園,如水體水質條件許可,宜根據(jù)兒童游憩需求設置水上活動區(qū),設置游船、腳踏船、碰碰船等游玩設施,增加公園可玩性。兒童直接接觸水體應保證水質安全。
(水體駁岸安全)水體駁岸設計應控制在近岸2m范圍內(nèi),常水位水深不應超過0.5m,并可根據(jù)造景需求點綴景觀置石、木質平臺等,提供兒童親水且安全玩耍的環(huán)境。駁岸宜采用生態(tài)型自然式駁岸,邊沿可結合水生植物、草地、塊石等,打造具有天然過濾凈化作用的駁岸系統(tǒng)。水體駁岸的建設應考慮兒童親水活動的安全。水體木棧道的木面板之間的縫隙寬度不宜超過5mm,避免兒童手指插入引起傷害。
(安全)公園可對園內(nèi)原有湖泊進行改造,在保障安全前提下,設計方便兒童親水并進行游戲的環(huán)境。針對可設置親水平臺的湖泊水岸,應嚴格設置水下安全區(qū)和控制水深以及水面與地面的落差;針對無法設置親水平臺的湖泊水岸,宜采用卵石或具有粗糙表面的踏步石等防滑材料,并設置防止兒童落水的防護欄、安全警示牌等設施。
(趣味)公園可修建溪流、水渠等動態(tài)水體,可與噴泉、雕塑等進行結合,增強水體對兒童的吸引力。
(戲水池)公園宜設計供兒童玩耍的戲水池,戲水池附近應設置安全監(jiān)控設施,戲水池水深不應超過0.25m,水質應符合《游泳池水質標準》CJ/T
244-2016所規(guī)定的游泳池水質標準,水池池底及距離水池外沿1.00m 范圍內(nèi)的地面應使用防滑材料鋪砌。
4.5.5照明
(總體要求)兒童活動場地內(nèi)應避免形成照明盲區(qū)。
(舒適)兒童活動場地燈光不宜過強,宜采用照度較高、光色適宜的光源,避免對兒童視力造成刺激。
(趣味)可結合兒童活動區(qū)主題進行趣味性燈光設計。照明燈具外觀和裝飾宜具趣味性,造型宜與周圍環(huán)境協(xié)調統(tǒng)一。
(安全)照明設施應覆蓋防觸電絕緣物,地燈、射燈等燈具應設置防燙傷防護措施,以防兒童觸摸造成危險。
4.5.6植物設計
(品種選擇)兒童活動場地內(nèi)應避免選用有毒 、有刺激性 、易落果 、過多飄絮、病蟲害嚴重、易引起過敏的植物品種,避免選用有可能影響兒童安全的植物,公園中不得種植枝刺較明顯、有安全隱患的植物??蓞⒖肌督K省城市園林綠化適生植物應用手冊》《江蘇省城市常見觀花植物速查手冊》,因地制宜配置喬灌草花等不同類型植物。應根據(jù)兒童的喜好和需求進行植物配置,注重植物的形體、線條、色彩、習性等搭配,突出季相和生命周期變化,塑造多樣化植物景觀,為兒童帶來多元感官體驗。
(功能)公園在滿足綠地遮蔭及生態(tài)功能的條件下,應根據(jù)兒童游憩活動及防災避險的需求,設置一定規(guī)模的獨立式草坪。
(空間營造)兒童活動場地內(nèi)喬木宜選用冠大蔭濃的種類,其中兒童游戲休憩場地夏季庇蔭面積應大于場地范圍的50%。兒童活動范圍內(nèi),灌木宜選用萌發(fā)力強、直立生長的中高型樹類,樹木枝下凈空應大于1.8m。植物空間布局不宜過于郁閉,應控制植物高度、種植密度和配植方式,保留視線通透邊界。及時修剪阻礙視線的植物,防止植物枝杈產(chǎn)生安全隱患,便于家長對兒童進行看護。
(趣味+自然)兒童活動場地附近區(qū)域宜依托現(xiàn)狀自然環(huán)境,栽植季節(jié)性強、色彩鮮明、芳香的本土植物,宜根據(jù)兒童興趣需求選擇苗木品種,多種植吸引鳥類、蝶類、昆蟲類等動物的植物品種,宜使用富有季相變化的觀花喬木烘托整體氛圍。
(兒童體驗+親子互動)應為兒童和家長營造互動的植物空間,可設置兒童植物體驗區(qū),為兒童提供耕種、認知、觀察等體驗,鍛煉兒童的動手能力、協(xié)作能力。
4.6兒童友好服務建筑
4.6.1兒童友好廁所
(總體要求)公園內(nèi)部廁所均應考慮兒童友好。
(配置標準+細部要求)廁所應考慮兒童需求,設置兒童坐便器,男廁內(nèi)應設置低位小便器,安裝高度為30-45cm。洗手臺宜配備洗手液、烘干器或紙巾、垃圾桶,并宜結合兒童創(chuàng)意設計作品,設置具有趣味性的使用說明、注意事項及提醒標識;適量布置能給予兒童親近感的裝飾物、綠化植栽等,并利用燈光和背景音樂營造兒童安全、友好的環(huán)境氛圍。廁所宜設置高低洗手盆,滿足不同年齡層次兒童需求,低洗手盆不宜少于1個。有條件的廁所可為低齡兒童配備親子衛(wèi)生間。廁所入口應為無障礙入口,廁所內(nèi)部至少應設置男、女各1個無障礙廁位和洗手盆,男廁所內(nèi)至少應設置1個無障礙小便器。
4.6.2母嬰室
(設置要求)用地面積不小于20000㎡的公園,應設置1處不小于6㎡的獨立母嬰室,并設置相應的引導標識;且沿主園路服務半徑每1-2 km宜設置1處母嬰室,可采用獨立母嬰室或兼容母嬰室。
(兼容性)無設置獨立母嬰室條件的公園可設置移動母嬰室或兼容母嬰室。公園游客服務中心、第三衛(wèi)生間等場所可與母嬰室兼容設置。
(功能)母嬰室應設置哺乳區(qū)、護理區(qū),有條件的獨立母嬰室可設置休憩區(qū)。
(設計要求)母嬰室空間設計宜植入動物、植物、卡通等元素,營造溫馨、舒適、趣味的母嬰環(huán)境。母嬰室墻面與頂面宜采用隔音材料,保證室內(nèi)的舒適性。
4.6.3兒童友好游客服務中心
(設置要求)宜在主入口附近或游客活動集中的區(qū)域設立兒童友好游客服務中心,為兒童及其家長提供導覽、租借、失物招領、文體活動、休息等候等相關服務,休息室應考慮兒童活動及家長看護需求,可適當配置室內(nèi)游樂設施。游客服務中心應設置低位咨詢臺或服務臺,高度為75~80cm。
4.6.4兒童友好多功能活動室
(設置要求)公園內(nèi)多功能活動室可提供兒童專項科普、文化展示、AR科技體驗等功能。建筑外部裝飾可與其他建筑呼應,內(nèi)部色彩和造型設計應符合兒童審美特點。建筑材料應安全、無污染,桌椅等裝飾物宜采用圓角且質地較軟材質。整體色調宜輕快明亮。條件允許可與游客服務中心等兒童友好建筑合并設置。
4.7兒童友好配套設施
4.7.1休憩設施
(總體要求)休憩設施宜設置在視線通透、遮陰效果好的地段,以便家長看護。
(趣味+兒童優(yōu)先)兒童活動場地休憩設施的尺寸應符合兒童需求,并根據(jù)兒童心理特點設計造型生動且具備舒適性的設施。
(安全)休憩設施選用材料應無毒無害、防水防潮,且邊緣光滑無尖角,以防對兒童造成安全隱患。
4.7.2無障礙設施
(總體要求)公園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和改造應符合《建筑及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guī)范》(GB55019-2021)的有關規(guī)定,并與公園的環(huán)境景觀相協(xié)調。
(布局)公園出入口處無障礙通道應與外部無障礙通道相連接,且公園主出入口應設置無障礙出入口,或在適宜位置設置輪椅通道,路面應平整并做好防滑處理。
(園路系統(tǒng))公園內(nèi)主要游覽路線和兒童活動區(qū)域的園路主路應為無障礙園路,支路宜為無障礙園路。無障礙路面應平整,防滑,不松動,保證兒童推車、兒童自行車安全通行,不抖動。
(無障礙標識系統(tǒng))大型植物園、公園植物體驗區(qū)宜設置盲人植物區(qū)域或者植物角,并提供語音服務、盲文銘牌等供視覺障礙兒童使用的設施。
4.7.3標識系統(tǒng)
(總體要求)兒童活動區(qū)域標識系統(tǒng)應結合兒童認知及行為特征進行設計,滿足清晰、明確的導視圖示與文字要求,可選擇便于兒童理解的字體樣式,靈活組合中英文、拼音及圖形符號。標識的色彩、文字、造型、尺度、材料等必須與空間環(huán)境相契合,且置于醒目位置,便于兒童識別。
(趣味+常州特色)公園位置標志、導向標志、平面示意圖、信息板、便攜式印刷品等公共信息導向標識設計宜融入可觀可感的兒童元素,考慮兒童心理特征與喜好特點,增加童趣設計。兒童活動場地周圍的標識系統(tǒng)應方便兒童識別,科學設置高度,內(nèi)容形式可靈活多樣。充分運用常州市兒童友好城市系列標識,在形式上契合公園的主題,不拘于傳統(tǒng)的標牌形式,可以是地刻、雕塑、LED牌等形式。
(兒童優(yōu)先+文化教育)兒童活動場地的植物宜作掛牌處理,銘牌上標明植物的名稱及其簡單的樹種知識,可使兒童在玩耍的同時獲取必要的科普知識,有毒植物處應設置警示標牌或宣傳欄;園內(nèi)雕像、歷史文物等小品設施宜設置說明性文字,介紹歷史知識、設計理念等;游樂設施應設置解釋性的游客須知牌,幫助兒童正確使用游樂設施。
4.7.4其他友好設施
(洗手噴泉)洗手噴泉宜設置于兒童活動場地周圍,宜采用卡通造型,色彩明亮,具備功能性和觀賞性;噴泉必須為低壓噴泉,并增加防滑、防觸電措施,水壓不宜過大,減少對兒童造成的沖擊力。
(直飲水)兒童活動區(qū)域宜合理設置直飲水器等其他兒童友好設施。直飲水器水質應符合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出水要求為冷水或溫水,周邊地面應保持無積水,兒童直飲水器操作高度不應超過70cm。
(智慧互動設施)有條件的游樂區(qū)域可配套互動體驗裝置。宜采用新技術、綠色材料、新工藝等, 融入聲、光、電、水等豐富的功能,注重裝置的互動性和教育性;如結合音樂主題,設置具有樂器外觀和功能的敲擊琴、手拍鼓、鋼琴階梯等。
4.8兒童友好安全設施
(監(jiān)控)公園出入口、游客服務中心、游樂場所等兒童活動場地和位置應設置閉路電視監(jiān)控系統(tǒng),保證重點區(qū)域監(jiān)控無盲點。
(防丟失)公園兒童園區(qū)內(nèi)宜覆蓋廣播和對講機,并保持暢通有效,在開園期間可提供免費急、難、險事救助服務;出入口、游客中心和兒童活動場地宜設置報警電話。
(信息服務)應通過有線廣播、安全須知、宣傳手冊等形式,及時發(fā)布安全警示信息以及游覽安全提示信息。
表4.4
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各類設施配置建議
總體要求
|
配置要求
|
兒童專類公園
|
綜合公園
|
社區(qū)公園
|
游園
|
口袋公園
|
>20公頃
|
15-20公頃
|
10-15公頃
|
5-10公頃
|
2-5公頃
|
0.4-2公頃
|
0.04-1公頃
|
游樂設施
|
動力游樂設施
|
●
|
●
|
●
|
○
|
○
|
-
|
-
|
-
|
無動力游樂設施
|
√
|
√
|
√
|
√
|
√
|
√
|
●
|
●
|
運動設施
|
標準運動場地(籃球場、羽毛球場等)
|
√
|
√
|
√
|
●
|
○
|
○
|
○
|
○
|
非標準運動場地(滑板場、平衡車泵道等)
|
√
|
√
|
√
|
√
|
√
|
√
|
●
|
●
|
兒童友好服務建筑
|
兒童友好廁所
|
√
|
√
|
√
|
√
|
√
|
√
|
√
|
●
|
母嬰室
|
√
|
√
|
√
|
√
|
●
|
●
|
○
|
○
|
兒童友好
游客服務中心
|
√
|
●
|
●
|
○
|
○
|
○
|
-
|
-
|
兒童友好
多功能活動室
|
√
|
●
|
●
|
○
|
○
|
○
|
-
|
-
|
兒童友好配套設施
|
主園路無障礙設計
|
√
|
√
|
√
|
√
|
√
|
√
|
√
|
√
|
陪護設施
|
√
|
√
|
√
|
√
|
√
|
√
|
√
|
√
|
標識系統(tǒng)
|
√
|
√
|
√
|
√
|
●
|
●
|
○
|
○
|
兒童直飲水
|
√
|
√
|
√
|
●
|
●
|
○
|
○
|
○
|
兒童洗手噴泉
|
√
|
√
|
√
|
●
|
●
|
○
|
○
|
-
|
智慧互動設施
|
√
|
√
|
●
|
●
|
○
|
○
|
○
|
○
|
兒童友好安全設施
|
監(jiān)控設備
|
√
|
√
|
√
|
√
|
√
|
√
|
√
|
√
|
廣播設備
|
√
|
√
|
√
|
√
|
●
|
○
|
○
|
○
|
緊急救助設施
|
√
|
√
|
√
|
√
|
√
|
√
|
●
|
●
|
√ 應設置 ● 建議設置 ○ 不做要求 –不建議配置
5實施保障
5.1完善頂層設計
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應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xié)作、社會支持、兒童參與的協(xié)同推進機制。城管部門負責方案審查和成效評估工作;資規(guī)部門負責兒童友好空間體系和結構布局優(yōu)化工作;發(fā)改委負責項目立項安排;財政部門負責經(jīng)費保障工作。推動兒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綠地規(guī)劃與建設過程中,引導各類公園資源配置優(yōu)先滿足兒童需要。通過公園適兒化建設現(xiàn)狀評估,組織編制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方案或行動計劃,明確建設目標、建設布局、建設重點、行動策略等,使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在城鄉(xiāng)、區(qū)域、群體之間更加均衡合理的布局,保障所有兒童都能享受到兒童友好公園綠地的公共服務。
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作為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重要工作內(nèi)容,應納入我市“532”發(fā)展戰(zhàn)略和民生實事項目,作為政府年度項目計劃的重點項目,有序推動相關公園的新建、改建及擴建工作。同時將兒童友好公園綠地的建設成效納入部門目標考核,組織實施長效考核和監(jiān)管。
5.2強調兒童參與
逐步完善市、轄市(區(qū))、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四級“童聲童議”兒童觀察團建設,以及常州日報小記者、龍城小小講解員等參與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的參與機制,暢通兒童參與渠道,使兒童通過議事參與、空間參與、活動參與、社會參與等形式,參與到兒童友好公園綠地的規(guī)劃、設計、建設、管理等過程中,全面保障兒童在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過程中的知情權、表達權和參與權。
積極拓展兒童友好公園綠地科普教育、自然體驗等功能,定期舉辦“在常州看見兒童友好”“兒童友好進公園”等兒童社會實踐活動,將兒童友好公園綠地打造成為重要的戶外講堂,豐富兒童的課外生活。
5.3規(guī)范建設流程
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項目在前期、準備、實施、竣工、運營的全流程過程中,應基于兒童友好理念進行全面考慮和統(tǒng)籌規(guī)劃,通過科學合理的流程設計和嚴格規(guī)范的建設管理,確保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質量和運行效果符合兒童真實需求。
A前期階段:應深入調研目標區(qū)域兒童及家庭需求,包括游樂設施、活動空間、親子互動等;收集兒童觀察團等群體的合理意見,綜合交通、生態(tài)、景觀等多要素合理選址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充分評估選址區(qū)域的兒童不利條件,并落實解決辦法和途徑。
B準備階段:項目由具備一定經(jīng)驗的設計單位為設計主體,并邀請兒童觀察團等相關群體開展方案協(xié)同設計,合理定公園功能分區(qū)、安全設計、設施配置等內(nèi)容。設計成果由各級園林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和兒童代表對其進行方案和施工圖評審,確保方案的科學性、可行性和實用性。
C實施階段:制定兒童友好工藝流程、兒童友好材料采購等專項方案,加強兒童友好類設施和材料的監(jiān)管,確保工程質量符合兒童友好要求。
D竣工階段:以相關建設部門主體,由婦女兒童委員會人員和兒童觀察團輔助進行驗收,確保符合兒童友好標準,對驗收中發(fā)現(xiàn)的不友好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E運營階段:制定兒童友好設施定期檢查維護制度和動態(tài)評估制度,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行和安全,并根據(jù)兒童實際使用需求,及時更新游樂設施和活動內(nèi)容,保持兒童友好公園綠地的吸引力和活力。
5.4加強示范建設
市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應采取示范先行、逐步推廣的策略。支持有建設意愿、基礎較好的轄市區(qū)先行開展探索和創(chuàng)新,為全市積累經(jīng)驗。
由市城管局統(tǒng)籌安排,每年下達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任務至相關轄市區(qū),發(fā)揮轄市區(qū)資源調配的靈活性和政策優(yōu)勢,因地施策推進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通過建設實踐驗證其可行性和效果。全市積極總結相關轄市區(qū)在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過程中的優(yōu)秀經(jīng)驗和模式方法,形成示范項目逐步推廣到全市。
全市從體制機制創(chuàng)新、建設路徑探索、童聲童議參與等方面,不斷拓展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示范機制,積累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常州經(jīng)驗”,爭當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的“先行者”和“探索者”。
5.5實施動態(tài)評估
建立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動態(tài)評估機制,由主管部門統(tǒng)籌安排,組織專業(yè)部門對公園功能布局、設施配置、綠化種植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針對公園出現(xiàn)的問題和短板,提出整改意見,及時調整完善。
定期邀請兒童觀察團、學校等相關群體開展座談,及時掌握兒童和學校的戶外需求變化,便于兒童友好公園綠地的適應性調整。同時通過社交媒體、公眾號、現(xiàn)場問卷、大數(shù)據(jù)等渠道,對兒童友好公園綠地的友好度感知及實際需求進行普查,了解其動態(tài)變化,保障兒童友好公園綠地的持續(xù)改進和優(yōu)化。
附錄1兒童不友好植物清單
兒童活動區(qū)域內(nèi)應避免選擇有毒、有刺激性氣味、有刺、易落果、飄絮多、病蟲害嚴重、易引起過敏等影響兒童安全的植物,兒童不友好植物清單可參考下表。
序號
|
植物名稱
|
科屬
|
不友好特性
|
1
|
夾竹桃
|
夾竹桃科夾竹桃屬
|
全株有毒
|
2
|
貼梗海棠
|
薔微科木瓜海棠屬
|
果實有毒
|
3
|
郁金香
|
百合科郁金香屬
|
花有毒
|
4
|
紫藤
|
豆科紫藤花屬
|
全株有毒
|
5
|
黃花杜鵑
|
杜鵑花科杜鵑花屬
|
花有毒
|
6
|
鳳仙花
|
鳳仙花科鳳仙花屬
|
花有毒
|
7
|
水仙
|
石蒜科水仙屬
|
花有毒
|
8
|
皂莢
|
豆科皂莢屬
|
果實有毒、有刺
|
9
|
牽?;?
|
旋花科虎掌藤屬
|
花有毒
|
10
|
石蒜
|
石蒜科石蒜屬
|
花有毒
|
11
|
虎刺梅
|
大戟科虎刺梅屬
|
莖有毒、全株有刺
|
12
|
紫茉莉
|
紫茉莉科紫茉莉屬
|
根、種子有毒
|
13
|
長春花
|
夾竹桃科長春花屬
|
花有毒
|
14
|
馬纓丹
|
馬鞭草科馬纓丹屬
|
花有毒、有刺激性氣味
|
15
|
含羞草
|
豆科含羞草屬
|
全株有微毒
|
16
|
苦楝
|
楝科楝屬
|
全株有毒
|
17
|
石楠
|
薔微科石楠
|
有刺激性氣味
|
18
|
臭牡丹
|
馬鞭草科大青屬
|
有刺激性氣味
|
19
|
枸骨
|
冬青科冬青屬
|
葉有刺
|
20
|
月季(薔薇類)
|
薔薇科薔微屬
|
枝條有刺
|
21
|
刺槐
|
豆科刺槐屬
|
枝條有刺
|
22
|
棗樹
|
鼠李科棗屬
|
枝條有刺
|
23
|
凌霄
|
紫葳科凌霄屬
|
枝條有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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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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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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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樹科漆樹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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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引起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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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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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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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戟科烏桕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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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引起皮膚紅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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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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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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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科柿屬
|
易引起皮膚紅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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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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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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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掌科仙人掌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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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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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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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竺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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牻牛兒苗科天竺葵屬
|
易引起過敏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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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鈴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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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鈴木科懸鈴木屬
|
易產(chǎn)生飛絮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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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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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本科蘆葦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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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產(chǎn)生飛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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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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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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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柳科楊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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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產(chǎn)生飛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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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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欒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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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患子科欒樹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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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蟲害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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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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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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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茦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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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引起皮膚紅腫、落果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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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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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來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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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竹桃科夜來香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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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引起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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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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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鞭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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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鞭草科馬鞭草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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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引起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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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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蕁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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蕁麻科蕁麻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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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摸易引起過敏
|
附錄2兒童友好植物清單
兒童活動區(qū)域推薦種植課內(nèi)教材涉及的植物、花果葉等趣味突出的植物、具有重要教育意義的植物等,旨在完善科普宣教、增加自然體驗等功能,重點推薦兒童友好植物清單如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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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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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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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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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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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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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蓮科蓮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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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本內(nèi)容:一年級《荷葉圓圓》、
三年級《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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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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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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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科蒲公英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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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本內(nèi)容:二年級《植物媽媽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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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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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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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科蒼耳屬
|
課本內(nèi)容:二年級《植物媽媽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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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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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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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科大豆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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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本內(nèi)容:二年級《植物媽媽有辦法》、四年級《一個豆莢里的五粒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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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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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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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科葫蘆屬
|
課本內(nèi)容:二年級《我要的是葫蘆》、四年級《寶葫蘆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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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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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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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柳科柳屬
|
課本內(nèi)容:二年級《詠柳》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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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梅
|
楊梅科楊梅屬
|
課本內(nèi)容:三年級《我愛故鄉(xiāng)的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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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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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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薔薇科杏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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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本內(nèi)容:四年級《雪梅》、五年級《梅花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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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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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山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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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科地錦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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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本內(nèi)容:四年級《爬山虎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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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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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類
|
薔薇科桃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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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本內(nèi)容:四年級《三月桃花水》、七年級《一顆小桃樹》、八年級《桃花源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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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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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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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犀科木犀屬
|
課本內(nèi)容:五年級《桂花雨》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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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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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科丁香屬
|
課本內(nèi)容:六年級《丁香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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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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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
|
薔薇科梨屬
|
七年級《驛路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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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銅錢草
|
傘形科天胡荽屬
|
葉片造型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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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空氣鳳梨
|
鳳梨科鐵蘭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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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空氣的植物(無需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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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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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子狼尾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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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本科狼尾草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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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類型動物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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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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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面花
|
玄參科溝酸漿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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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型似猴臉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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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魚草
|
玄參科金魚草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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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型似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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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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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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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蒜科螫蟹花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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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似蜘蛛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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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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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桐科珙桐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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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似鴿子,科普教育(保護樹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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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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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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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杏科銀杏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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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教育:孑遺植物(與恐龍同齡)
教育意義:杏壇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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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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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爪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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槭樹科槭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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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片似雞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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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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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籠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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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籠草科豬籠草屬
|
科普教育:會吃蟲子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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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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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生花
|
番杏科石生花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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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似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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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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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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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科向日葵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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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向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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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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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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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蘭科木蘭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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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教育:市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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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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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吐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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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鞭草科赪桐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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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型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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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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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兒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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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科兔兒傘屬
|
葉型似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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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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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包牡丹
|
罌粟科荷包牡丹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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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型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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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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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鷺花
|
蘭科白鷺花屬
|
花型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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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風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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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梗科風鈴草屬
|
花型似風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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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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鵝掌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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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蘭科鵝掌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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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型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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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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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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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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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意義:謙虛有節(jié);
互動體驗:挖筍、觀察生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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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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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子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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蕓香科柑橘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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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動體驗: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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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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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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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茶科山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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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動體驗:采摘,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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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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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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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蓮科王蓮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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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型奇大;互動體驗: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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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關于《常州市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導則》(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根據(jù)國家、省、市相關要求,常州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了《常州市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導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導則》),現(xiàn)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導則》制定的必要性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重要資源。兒童優(yōu)先發(fā)展是新時代國家戰(zhàn)略部署,意義重大而深遠。兒童的生存發(fā)展狀況決定了未來的人口素質,反映了社會的文明程度。提高兒童生命質量、促進兒童全面健康發(fā)展對于全面建設人力資源強國,提升中華民族國際競爭力具有重要戰(zhàn)略意義。
2021年國家發(fā)改委會同22 個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兒童友好是指為兒童成長發(fā)展提供適宜的條件、環(huán)境和服務,切實保障兒童的生存權、發(fā)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
2022年9月,國家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發(fā)布了《城市兒童友好空間建設導則(試行)》。《導則》提出兒童友好空間建設應在城市、街區(qū)、社區(qū)三個層級統(tǒng)籌推進,重點工作內(nèi)容包括公共服務設施、道路空間、公園綠地的適兒化改造和校外活動場所、游憩設施建設。
2022年5月,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等23部門出臺了《關于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實施方案》。2023年9月15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fā)了《常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建立公園等重點領域兒童友好建設指引”是其中的重要任務之一。
公園綠地作為城市開放空間的基礎組成,是兒童在城市和自然中感知、體悟、成長的重要場所。開展兒童友好公園建設工作,為各年齡段兒童提供體驗自然、交流溝通、享受游戲、激發(fā)創(chuàng)意的戶外活動空間,對促進兒童身心健康成長、增強對自然和社會的認知具有重要意義。
故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的部署要求,引導和規(guī)范兒童友好公園建設,營造安全、積極、健康、有趣的兒童游園環(huán)境,提升兒童群體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亟需指定本《導則》。
二、《導則》制定的主要依據(jù)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2019年修正)
(二)《公園設計規(guī)范》(GB51192—2016)
(三)《城市綠地設計規(guī)范》(
GB50420-2016)
(四)《城市綠地分類標準》(CJJ/T
85-2017)
(五)《風景園林基本術語標準》(CJJ/T
91-2017)
(六)《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規(guī)范》(GB55014—2021)
(七)《江蘇省城市園林綠化適生植物應用手冊》(2020 年)
(八)《江蘇省城市園林綠化養(yǎng)護管理分級標準》
(九)《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guī)范》(JGJ/T163—2008)
(十)《建筑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guī)范 》(GB55019-2021)
(十一)《兒童戶外游憩場地設計導則》(T/CHSLA
50010-2022)
(十二)《大型游樂設施安全規(guī)范》(GB8408-2018)
(十三)《小型游樂設施安全規(guī)范》(GB/T
34272-2017)
(十四)《無動力類游樂設施技術條件》(GB/T
20051-2006)
(十五)《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2011)
(十六)《城市社區(qū)多功能公共運動場配置要求》(GB/T
34419-2017)
三、《導則》起草過程
2024年2月啟動《導則》研究起草工作,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會同市婦聯(lián)開展本《導則》的擬定。通過借鑒兄弟城市的相關經(jīng)驗、深入剖析常州市自身訴求與特點,通過梳理總結現(xiàn)有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并在廣泛與相關管理部門、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溝通研討的基礎上,經(jīng)多次討論并修改完善,形成《導則》的征求意見稿。
四、《導則》主要內(nèi)容
本《導則》共五個章節(jié),規(guī)定了常州市兒童友好公園綠地建設的適用范圍、概念、術語、基本原則、分類引導、規(guī)劃建設要求(規(guī)劃要求、選址要求、空間布局、活動場地與游樂設施、兒童友好景觀營造、兒童友好服務建筑、兒童友好配套設施、兒童友好安全設施)、實施保障等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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