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上報常州市殯儀館職工宿舍和食堂修繕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常民辦〔2016〕11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切實改善職工值班休息和用餐條件,提升市殯儀館生活設施建設水平,原則同意由常州市殯儀館負責實施常州市殯儀館職工宿舍和食堂改造項目。
二、主要建設內(nèi)容
該項目位于常州市鐘樓區(qū)鄒區(qū)鎮(zhèn),奔卜公路東側(cè)(市殯儀館基地范圍內(nèi)),項目對市殯儀館現(xiàn)有1幢2層建筑修繕改造,改造總建筑面積1200平方米,主要建設內(nèi)容為地面、墻面、天花板裝修改造,包括增加宿舍數(shù)量、擴大食堂面積、修繕圖書閱覽室和職工活動室等,主要功能和布局為一層職工宿舍、廚房、餐廳及其他附屬用房;二層職工宿舍及其他附屬用房。
同步實施水、電、消防等相應的配套工程。
三、工程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15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資115萬元,其它費用24萬元,基本預備費11萬元。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籌措解決。
四、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國有土地使用證〔武國用(2007)第1203697號〕;鐘樓區(qū)環(huán)保局出具的環(huán)評審批意見{常鐘環(huán)(管)準字〔2016〕第05005號};我委出具的節(jié)能審查登記備案意見。
五、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嚴格控制工程投資。
六、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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