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民政局:
你局常民辦〔2015〕13號請示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貫徹國家對軍休干部服務管理的相關政策,滿足常州未來安置軍休干部的需要,解決軍休干部服務管理用房不足的問題,根據市政府《關于常州市軍休干部服務管理中心項目建設有關事宜的會議紀要》(2015年第17號)精神,原則同意常州市軍隊離休退休干部服務管理中心實施常州市常州市軍休干部服務管理中心改造項目。
二、該項目位于常州市鐘樓區(qū)木梳路經緯巷3號,項目總建筑面積11281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對常州市鐘樓區(qū)豐澤賓館大樓進行裝修改造、安裝設備設施等,同步實施道路、環(huán)境綠化等工程。
三、該項目匡算總投資4200萬元,資金來源由市民政局向上爭取專項資金補助和市財政安排等方式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資社會事業(yè)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稿)》(常發(fā)改〔2012〕406號文)的要求,抓緊辦理項目的規(guī)劃、環(huán)保等各項前期手續(xù),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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