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請批江邊污水處理廠管網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常建〔2013〕276號)及有關附件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保證市政公用設施的正常運行和市民的正常生活,緩解江邊污水處理廠進水干管負荷過高的問題,根據常州市城市排水規(guī)劃(2011-2020),原則同意你局下轄常州市排水公司實施江邊污水處理廠管網擴建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主要擴建長江路DN1000—DN2600污水主干管網約11.8公里,同步在惠家塘污水泵站既有用地范圍內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規(guī)模為40萬噸/日,建筑面積930平方米;維修龍江路DN1200污水主干管網2000米。各類管線按各相關專業(yè)規(guī)范實施。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約35323.83萬元,建設資金由常州市排水公司通過自籌及申請銀行貸款等渠道解決。
四、建設周期
該工程建設周期為三年(2014—2016年)。
五、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是:市規(guī)劃局2013年11月2日出具的“常州市江邊污水處理廠管網擴建工程管線規(guī)劃”和2013年10月18日出具的“惠家塘污水泵站改擴建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市國土局出具的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常國資新?lián)茏帧?009〕第29號;市環(huán)境保護局出具的環(huán)評批復(常環(huán)表〔2013〕32號);市發(fā)改委2013年12月3日出具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jié)能登記表。
六、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嚴格控制工程投資,認真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七、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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