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安委會,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現(xiàn)將《省安委會辦公室轉發(fā)國務院安委辦關于浙江省海寧市龍洲印染有限責任公司“12∙3”污水罐體坍塌事故的通報》(蘇安辦電〔2020〕1號)轉發(fā)給你們,請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確保我市安全生產形勢穩(wěn)定。
常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月10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upfiles/admininfo/20200115/20200115110202_799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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