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消協:
根據省消協消費維權信息宣傳考核工作要求,為全面、及時地反映全市消協工作動態(tài),充分展示消費維權工作中的成果和亮點,市消協制定了《常州市消費者協會消費維權信息宣傳工作評比獎勵辦法(試行)》,現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一、上報內容
1.典型案例。每月發(fā)生的典型維權案例,正面展示各地消協組織調處糾紛及企業(yè)積極配合處理的案件。
2.曝光臺。譴責、曝光不配合消協組織調解或者被眾多消費者反復投訴的經營者侵權行為。
3.比比看看。有關商品比較試驗、比對活動結果,提供準確消費信息。
4.慧眼消費。消費調查、體察的結果。
5.消協觀點。針對消費熱點、難點問題;結合相關案例進行法律層面的分析與點評。
6.維權先鋒。宣傳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協工作者、志愿者以及經營者的先進事跡。
7.基層消協活動。各轄市區(qū)消協、基層分會發(fā)展的消費維權活動。
8.其他。
二、上報時間及報送要求
1.各轄市、區(qū)消協確定2個分會為市消協直接報送點(武進消協確定3個分會,戚區(qū)消協確定一個分會,名單于7月5日報市消協);
2.各轄市、區(qū)消協及分會直報點根據本轄區(qū)消費維權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根據上述分類于每月2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前將上一月形成的相關材料從內網報送市消協(統一報送市消協陳志娟、尹凡郵箱);
3.各轄市、區(qū)消協及分會直報點典型維權案例每月報送不少于1例,其他內容各轄市、區(qū)消協根據開展情況上報不少于1條(分會直報點其他內容無具體要求,可根據開展情況上報),上報以文字、圖片為主。
三、計分辦法
1.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上報的得基本分100分,少報一次扣5分,不按規(guī)定時間扣2分;
2.經市消協采編上報被市局或其他刊物、網站或媒體錄用的,根據錄用的等級不同計分,相同內容不同刊物、網站按最高分計算;
2.凡上報市消協相關信息、案例,或提供相關線索,由市消協采編并被市工商局或者市消協主辦的刊物、網站、簡報錄用的,得1分;
3.中國工商報、中國消費者報、新華日報、中國消費者協會網站錄用的得8分;省工商局或者省消協主辦的刊物、網站或者揚子晚報、現代快報、江蘇法制報等省級報刊錄用的,得4分;常州日報、常州晚報、中吳網、常州網等市級報刊、網站錄用的得2分。
四、獎勵辦法
1.由市消協年底統計分值,評比出集體一、二、三等獎和若干名信息報道積極分子進行分別獎勵。
2.設立調研文章稿酬基金。市消協將設立消費維權調研文章稿酬基金,激勵全系統消協工作人員撰寫出有質量的消費維權調研文章。
未盡事項,由市消協負責解釋,本辦法自2015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常州市消費者協會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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