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展改革委關(guān)于常州市清潭中學(北校區(qū))擴建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計〔2012〕31號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解決常州市清潭中學(北校區(qū))校舍抗震安全問題,緩解教學用房不足的矛盾,同意常州市清潭中學實施常州市清潭中學(北校區(qū))擴建項目。
二、該項目新建校舍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主要功能為教學用房及教學輔房、行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他輔房、體育館等。
三、該項目匡算總投資6000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和清潭中學共同籌集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規(guī)劃、環(huán)保等各項前期手續(xù),做好施工期間學生安置工作并形成書面方案,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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