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運輸局:
你局報來的《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報批花園交通綜合樞紐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常交計〔2017〕24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加快我市公交事業(yè)發(fā)展,提高公交服務水平,原則同意常州市交通產(chǎn)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實施花園交通綜合樞紐改造提升工程。
二、該工程位于鐘樓區(qū),懷德中路與白云南路交界處,規(guī)劃用地面積19711平主米,總建筑面積48543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積26848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積21695平方米。主要建設內(nèi)容為花園交通綜合樞紐。
花園交通綜合樞紐工程。地上框架9層(裙房2層),主要功能和布局為一層(設夾層)公交車站場、換乘大廳、便民服務設施、修車洗車位、夾層公交辦公用房等,二層(設夾層)長途車站場、夾層長途辦公用房等,三~九層管理用房;地下框架2層,主要功能和布局為地下一層(設夾層)換乘大廳、便民服務設施、社會停車場、出租車換乘區(qū)、預留接入地鐵通道等,地下二層社會車輛停車場等。
同步實施給水、排水、通信、供電、照明等配套工程。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44916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33697萬元,其它費用4462萬元,基本預備費3053萬元,建設期貸款利息3704萬元。資金來源由常州市交通產(chǎn)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籌措解決。
四、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不動產(chǎn)權證書〔蘇(2016)常州市不動產(chǎn)權第0037976號〕;固定資產(chǎn)投資項目節(jié)能審查意見(常發(fā)改行服〔2017〕195號)。
五、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嚴格控制工程建設標準和投資規(guī)模,認真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六、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項目編碼:2017-320404-78-01-300061)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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