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你局《關于報送市文保單位莊蘊寬故居修繕工程設計方案的請示》收悉。我局組織專家對方案進行了書面審查,經論證并研究,我局原則同意所報方案。
對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見:
(一)細化現狀勘察設計。對因條件所限未及勘察部分,應在條件具備時進行及時補充勘察,進行二次深化設計,細化技術措施要求。
(二)完善設計方案內容。規(guī)范圖紙內容,梳理設計文本框架體系,規(guī)范圖紙測繪、尺寸標注等信息;進一步梳理地下室、屋架、墻體、地基、樓面等破損程度和做法依據,完善修繕、加固措施;補充壁爐、磚券、門窗、羅馬柱等建筑特色部分修補做法;補充排水溝、天溝等排水措施做法;補充油漆詳細做法;補充室內地面修補做法。
(三)完善墻面處置措施。在實施墻面處置前應進行局部修補清理實驗,經參建各方確認最終工程做法后方可全面實施。
(四)統(tǒng)籌考慮文物建筑利用。補充水、電、空調等配置鋪設方案;在文物建筑外圍布設消防措施;統(tǒng)籌考慮上下水布局,著重考慮因周邊地勢高差導致的周邊排水處置措施。
二、按照最低限度干預原則,嚴格控制文物保護工程修繕范圍和修繕強度。不得隨意改變文物建筑現有基本格局,盡可能保留文物建筑原有歷史信息,恢復文物建筑原有歷史風貌。
三、涉及文物建筑本體消防、安防文物安全防護工程應另行制定專項方案,按程序進行報批。
四、申請工程驗收前組織專業(yè)機構再次對文物建筑進行結構安全鑒定。
五、請你局指導有關單位按照上述意見對方案進行修改、完善(附修改說明)并經鐘樓區(qū)文化體育和旅游局核準后實施,并將核準方案報我局備案。
六、項目實施前完成開工備案。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工地現場布置管理、崗前培訓、圍擋和支護等各項準備工作。施工中請加強協(xié)調和項目監(jiān)管,督促項目管理單位和方案設計單位加強施工全過程指導,督促項目施工單位嚴格遵守文物保護項目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要求,做好施工組織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項目質量和文物、人員安全。
七、我局將會同鐘樓區(qū)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市文物保護管理中心定期開展項目檢查。
八、項目竣工后,按照《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要求,在完成項目初驗后,及時做好項目竣工申請驗收工作。
九、項目實施過程中如有重要文物遺存發(fā)現或重大工程變更,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組織研究,提出調整方案另行報批。
此復。
常州市文物局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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