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檔案局:
你局常檔發(fā)〔2015〕44號請示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更好地弘揚和培育愛國主義精神,提升全國中小學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服務水平,原則同意你局實施全國中小學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提升工程項目。
二、項目位于常州市鐘樓區(qū)三堡街141號,主要內容為全國中小學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提升,包括吊頂、墻面、地面等土建工程,水電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并配置電子觸摸屏等現代化布展設備,總建筑面積為823平方米。
三、項目估算總投資為284萬元,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統籌安排。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
五、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資社會事業(yè)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稿)》(常發(fā)改〔2012〕406號文)的要求,抓緊做好項目的各項前期工作,爭取工程盡早實施。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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