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和《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的精神,經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第一批市級項目專家論證會的評審和廣泛征求意見,市政府批準市文廣新局確定的第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26項),現(xiàn)予公布。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蘊含著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識,體現(xiàn)了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創(chuàng)造力。保護和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繼承和發(fā)揚民族優(yōu)秀文化傳統(tǒng)、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市歷史悠久,有著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有關法規(guī)要求,建立健全保護機制,全面落實保護措施,進一步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力度,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為建設文化常州、構建和諧社會作出積極的貢獻。
附件:常州市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常州市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doc
常州市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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