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檔發(fā)〔2008〕33 號
各轄市、區(qū)檔案局,市各有關單位: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破壞性最強、波及范圍最廣、救災難度最大的一次地震。地震發(fā)生后,在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堅強領導下,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萬眾一心,眾志成城,開展了規(guī)模空前的抗震救災斗爭。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在支援地震災區(qū)抗震救災工作中形成的大量文件材料,是反映“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真實歷史記錄,對于今后工作查考、歷史研究、經(jīng)驗借鑒,以及弘揚中華民族偉大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做好支援抗震救災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歸檔工作意義重大?,F(xiàn)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在支援抗震救災工作中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包括紙質(zhì)文件、照片、音像材料、電子文件等)應收集齊全,統(tǒng)一向單位檔案部門歸檔。檔案人員應主動加強收集工作。 二、災后援建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特別是援建項目建設中形成的規(guī)劃設計、施工、竣工檔案應按規(guī)定,一套由援建單位保管,一套交災區(qū)地受援單位保管。 三、各級支援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應指定專人負責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指揮機構撤消后,其檔案資料向有關主管機關或同級國家檔案館移交。 四、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應主動參與各地對口援建工作, 把支援抗震救災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歸檔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業(yè)務指導工作,確保支援抗震救災工作檔案資料的完整、系統(tǒng)。各級檔案館應積極做好本地支援抗震救災檔案的征集接收工作。 常州市檔案局 2008年9月22 日 主題詞:抗震救災 文件歸檔 通知 常州市檔案局 2008年9月23日印發(fā) 共印2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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