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發(fā)〔2007〕19號
轉發(fā)江蘇省人事廳、財政廳關于轉發(fā)
國家人事部、財政部《關于調整警銜津貼
的通知》的通知
各轄市、區(qū)人事(人事勞動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現(xiàn)將江蘇省人事廳、財政廳關于轉發(fā)國家人事部、財政部《關于調整警銜津貼的通知》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七年三月九日
主題詞:人事 工資 津貼 通知
常州市人事局辦公室 2007年3月13日印發(fā)
打?。簳r 歡 校對:馮 琰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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