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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方志館建設項目的批復 常發(fā)改〔2014〕14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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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地方志辦公室: 你辦常志辦〔2014〕1號請示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保護地方文化資源,填補我市方志文化基礎設施空白,同意你辦實施常州方志館建設項目。 二、該項目對市前后北岸歷史文化街區(qū)管干貞故居西側輔房進行改造,總建筑面積548平方米,主要內容為房屋修繕改造加固、庭園改造、藏書設備、展柜展臺設置、布展設備、藝術陳列等,總投資400萬元。項目所需資金由市財政撥款解決,已列入2014年社會事業(yè)建設項目投資補貼計劃。 三、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爭取工程盡早實施。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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