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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機關幼兒園異地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8〕6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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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呈報常州市機關幼兒園異地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改善機關幼兒園的辦學條件,推進我市學前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同時配合青果巷歷史文化街區(qū)建設項目的推進,原則同意市機關幼兒園實施常州市機關幼兒園異地新建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項目位于常州市天寧區(qū),北至豐陽路、南至新堂北路、西至規(guī)劃道路、東至橫塘河西路,按教學規(guī)模24班進行建設,規(guī)劃用地面積13734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5197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積10810平方米(含保溫層建筑面積53平方米,不計容);地下部分建筑面積4387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教學綜合體、門衛(wèi)及地下室等。 1、教學綜合體。地上框架3層,總建筑面積10709平方米,主要功能為教學用房、活動用房、服務用房和附屬用房等。 2、門衛(wèi)。地上框架1層,總建筑面積48平方米。 3、地下室。地下框架1層,總建筑面積4387平方米,設置機動車停車泊位90個。 同步實施室外游戲場地、道路、給排水、電氣、暖通、消防、綠化等配套設施。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678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5556萬元,其它費用608萬元,基本預備費616萬元。資金來源由三方面籌措解決:1、原幼兒園本部拆遷補償款,2、光華路13號機關大樓房產置換,3、資金缺口部分由天寧區(qū)補足。 四、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市國土資源局用地預審意見(常國土資函〔2018〕2號);市規(guī)劃局出具的選址意見書(選字第320400201810001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jié)能承諾表。 五、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嚴格控制工程建設標準和投資規(guī)模,認真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六、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項目編碼:2017-320402-47-01-347397)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