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干〔2014〕9號
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朱明方同志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掛職二年,掛職期滿職務自行免除,不再另行發(fā)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