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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羅溪鎮(zhèn)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建設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7〕20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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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體育局: 你局報來的《市體育局關于報批常州市羅溪鎮(zhèn)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建設工程項目初步設計的請示》(常體發(fā)〔2017〕74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將主要內容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江蘇筑森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常州市羅溪鎮(zhèn)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建設工程項目初步設計》。 二、該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區(qū)羅溪鎮(zhèn),東側為政泰路、南側為機場路、西側為通達路、北側為黃河西路,核定用地面積1038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13336平方米(含保溫層49平方米、架空層499平方米),包括一層體育配套用房、設備用房等3643平方米,二層25×25米游泳池、更衣淋浴室、休息區(qū)、健身房等3700平方米,二層夾層文化培訓用房2400平方米,三層籃球、羽毛球綜合館等2200平方米,三層夾層體育配套用房等1100平方米,頂層(機房層)配套用房293平方米。 同步實施道路、給排水、電氣、暖通、消防、綠化等配套設施。 三、原則同意工程初步設計中總平面布局、主要建(構)筑物、出入口等設計。常州市羅溪鎮(zhèn)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地上主體框架3層(局部2層)。道路、出入口、綠化等配套設施按專業(yè)設計要求規(guī)范實施。 四、建筑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抗震設防類別為丙類,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結構安全等級為二級;耐火等級為二級。 五、原則同意電氣、給排水、暖通、消防、抗震、節(jié)能、防雷、環(huán)保、衛(wèi)生防疫等設計。 六、核定工程概算總投資8222萬元,其中:土地費1294萬元,建安工程費5745萬元,其它費用1183萬元。 七、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在各項法定手續(xù)辦結后方可開工建設。同時,督促建設單位加強工程質量、投資、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確保工程質量。 (項目編碼:2017-320411-47-01-337516)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