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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 市財政局 市教育局關于常州市第五中學學生宿舍住宿費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批復 常發(fā)改〔2019〕16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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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五中學:
你?!蛾P于常州市第五中學新校學生宿舍收費定價的轉正申請》收悉。根據(jù)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關于調整中小學雜費標準和普通高中招生收費實行并軌的通知》(蘇教財〔2000〕39號、蘇財綜〔2000〕88號、蘇價費〔2000〕167號)等有關規(guī)定,以及你校學生住宿成本和住宿條件,經研究,現(xiàn)就收費標準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你校學生宿舍收費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即4人間每生每學期為500元。 二、相關事項 (一)你校應切實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繳費的減免工作。 (二)請你校接文后即到市發(fā)展改革委辦理日常收費情況變更報告手續(xù)。 (三)按規(guī)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 (四)收費時應使用財政部門提供的票據(jù),所收資金按政府非稅收入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批復自2019年秋季新學期起執(zhí)行。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常州市財政局 常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30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