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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飛龍西路西延一期工程(玉龍路~新林路)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6〕10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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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請批飛龍西路西延一期工程(玉龍路~新林路)項目建議書的函》(常建〔2016〕199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城市區(qū)域路網,提升交通服務水平,原則同意你局申報的飛龍西路西延一期工程(玉龍路~新林路)項目建議書的主要內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屬市政工程管理處負責實施。 二、該工程位于鐘樓區(qū),龍城大道南側、城際鐵路北側。主要建設內容為道路、橋梁及相應配套工程。 1、道路工程。飛龍西路西延一期工程西起新林路,東至玉龍路,全長2057米;臨時道路西起春江路,東至新林路,全長365米。本期道路工程僅實施南半幅,一般路段規(guī)劃紅線寬21.5米;北半幅種植臨時綠化45000平方米。 2、橋梁工程。在工程跨越前進河處和鳳凰河處,分別新建單跨20米和三跨(3×13米)先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簡支板梁橋1座,橋梁工程按規(guī)劃斷面實施。 同步實施相應的配套工程。 三、該工程匡算總投資32835萬元。 四、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規(guī)劃、土地、環(huán)評、節(jié)能等各項前期手續(xù),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充分做好與環(huán)境整治等相關工程的銜接,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落實資金籌措,在此基礎上,認真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本項目建議書批復僅作為投資主體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依據,不得以此進行招投標工作,未經本委批復同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且未履行完各項法定手續(xù),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建筑、安裝、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裳芯幹魄?,本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