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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同意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江蘇常州江濱加油站改造的批復 常商運[2019]7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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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區(qū)商務局: 你局報送的《關于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江蘇常州江濱加油站申請雙層罐改造的請示》(常新商〔2019〕13號)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江蘇常州江濱加油站原址改造,地址為常州市新北區(qū)龍虎塘街道。 二、加油站原規(guī)模:占地面積3335平方米,罩棚面積506平米,汽油罐2只共60立方米,柴油罐2只共60立方米,加油機4臺。原地原規(guī)模改造,其他事項不變。 接本批準通知單后,請加油站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并按相關規(guī)范進行建設。項目建設周期為自批復下達之日起6個月,完工后須通過相關驗收方可投入使用。
常州市商務局 2019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