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干〔2018〕1號
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經(jīng)研究決定: 周達(dá)清同志任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掛職)。 掛職時間為2年,掛職期滿自行免職,不另行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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