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發(fā)〔2006〕36號
市國資委: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常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辦發(fā)〔2004〕60號)的精神,原常州市國有資產管理局已更名為常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原常州市國有資產管理局履行的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國家股出資人職責由你委行使。
特此通知。
二○○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