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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同意常州智慧女性交流促進會注冊登記的批復 常民管[2016]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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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智慧女性交流促進會(籌): 你們《關于成立常州智慧女性交流促進會的請示》收悉。為適應社會發(fā)展,弘揚時尚、健康的女性交流活動,更好地服務于常州各階層女性,經(jīng)審核,同意成立“常州智慧女性交流促進會”,并予以社會團體法人注冊登記。 希你會成立后,嚴格遵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社團章程積極開展活動,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的監(jiān)督管理,按時參加社團年檢,為促進我市經(jīng)濟社會的協(xié)調(diào)發(fā)展作出貢獻。
常州市民政局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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