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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延陵西路地下連接通道人防綜合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7〕7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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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防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申報延陵西路地下連接通道人防綜合工程項目建議書的請示》(常防〔2017〕23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加強常州市中心城區(qū)人防工程建設,同時緩解區(qū)域交通壓力,原則同意你局申報的延陵西路地下連接通道人防綜合工程項目建議書的主要內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負責實施。 二、該工程位于鐘樓區(qū)延陵西路(早科坊至楊柳巷)地下,總建筑面積6839平方米,主要建設地下1層連接通道人防綜合工程,戰(zhàn)時為物資儲備庫和人員掩蔽,平時用作地下人行通道及商業(yè)。 同步實施相應的配套工程。 三、該工程匡算總投資16361萬元。 四、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各項前期手續(xù),在可行性研究階段,認真做好與相關部門的銜接工作,細化和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落實資金籌措,認真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本批復僅作為項目建設單位開展前期工作的依據(jù),不得以此進行招投標工作,未經(jīng)本委批復同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且未履行完各項法定手續(xù),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建筑、安裝、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裳芯幹魄埃卷椖康目辈?、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項目編碼:2017-320404-48-01-315153)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