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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明確常州市2003年領導干部綠化工程的通知 常政辦發(fā)〔2003〕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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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明確常州市2003年領導干部綠化工程的通知
各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植樹造林、綠化祖國是改善生態(tài)環(huán)境,促進經濟發(fā)展,造福子孫后代的偉大事業(yè)。實行重點綠化工程領導負責制,對于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綠化責任感和緊迫感,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推進我市特大城市建設,促進全市城鄉(xiāng)綠化水平全面提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常州市2003年領導干部綠化工程安排表》發(fā)給你們。希望各級、各部門以實施領導干部綠化工程為契機,全面落實綠化工作責任制,層層分解任務,強化目標考核,確保完成今年國土綠化的各項目標任務。 二○○三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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