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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給全省公安機關法律知識競賽常州代表隊有功人員記功嘉獎的命令 常公局[2005]4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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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安局
常公局〔2005〕45號
關于給全省公安機關法律知識競賽
常州代表隊有功人員記功嘉獎的命令
2004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積極響應公安部、省廳和市局黨委的號召,立足本職,勤學苦練,廣泛深入地開展大練兵活動。在法制練兵活動中,各警種民警以省廳、市局組織開展法律知識競賽活動為動力,緊貼業(yè)務,多種形式練兵,法治意識不斷增強,執(zhí)法水平不斷提高,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工作的開展。
全省公安機關法律知識競賽常州代表隊取得的優(yōu)異成績與廣大參賽隊員和組織者的不懈努力、頑強拼搏是分不開的。戚墅堰分局法制辦副主任徐永前、新北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姚汗新、金壇市局法制科民警陳丹峰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集體榮譽感,全力以赴投入緊張的賽前訓練,分別獲得了所在類別第一名的好成績,為代表隊取得團體冠亞軍作出了突出貢獻;新北分局副局長嚴江濤、市局行動技術支隊民警王偉在集訓期間,高標準、嚴要求,勤學苦練,分別獲得了所在類別的第二名;市局法制處復議應訴室主任王輝、市局交巡警支隊法制科副科長孫海平、金壇市局城東派出所民警張雪華不畏強手,沉著應戰(zhàn),分別獲得了所在類別的三等獎;新北分局龍虎塘派出所民警黃小立積極主動,不甘示弱,答好每道競賽題,展示出基層民警良好的精神風貌;市局法制處政委龔曉松、副處長吳大勇,市公安干校教務室主任沈霞在擔任代表隊領隊工作中,盡心盡職,精心安排,科學訓練,認真做好賽前各項準備工作,為代表隊取得好成績作出了貢獻。
為表彰先進,激勵斗志,根據(jù)《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獎勵條令》有關規(guī)定,特命令:給徐永前、姚汗新、陳丹峰等3名同志各記個人三等功一次,頒發(fā)獎章、證書,各獎勵人民幣2000元;給嚴江濤、王偉、王輝、孫海平、張雪華、黃小立、龔曉松、吳大勇、沈霞等9名同志各嘉獎一次,頒發(fā)證書,各獎勵人民幣1000元。
此令
(此頁無正文)。
局長:朱龍虎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主題詞:公安政治工作 表彰 記功嘉獎 命令
發(fā):各轄市(區(qū))局、分局、支隊,市局機關各處室。
常州市公安局辦公室
打?。捍扪圉?span lang="EN-US" style="letter-spacing:-0.3pt;"> 校對:李 智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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